关于转发中装协《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 第二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新闻来源:宁夏建筑业联合会
关于转发中装协《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第二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第二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装协〔2024〕21号)(以下简称“评选通知”),现转发此通知。
为增强我区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创优意识,提升装饰装修行业工程质量水平,请各企业自愿申报竣工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并使用的各类别建筑装饰工程项目。
申报范围:
1.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含主承建和并列承建):工程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且面积不低于2000㎡。设计、古建文保、城市更新等其他专业工程按细则要求执行。
2.建筑幕墙类[建筑幕墙工程](含主承建和并列承建):工程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且面积不低于15000㎡,建筑幕墙面积应大于立面外围护结构面积的60%。金属屋面、门窗、灯光演视等专业工程按细则要求执行。
3.住宅类:工程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面积不低于2000㎡。请申报企业根据工程分类认真学习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附件2)和相应的复查实施细则(附件3—12),严格按装饰奖”的申报资料和要求及填表说明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电子版(装U盘并注明项目和企业名称),提交至宁夏建筑业联合会质量安全部。
联 系 人:陈天志 董 雪联系方式: 0951-5078552 附件: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第二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宁夏建筑业联合会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