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培训机构,有关建筑业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开展延续注册工作,并要求达到继续教育要求。为满足广大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的需求,北京昌平中建协项目管理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决定组织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六个专业。
二、培训内容
1、建筑工程新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
2、建筑工程专业技术;
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5、建筑业发展规划与政策研读;
6、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7、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
8、BIM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9、绿色施工与环境保护;
10、项目管理案例解析;
11、其他专业的相关内容。
三、培训对象
一级注册建造师
四、培训形式
1、培训网址:www.zjxpxzx.com
2、培训流程:采用网络培训模式,登录网址进入“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板块进行学习,学时修满后颁发培训学时证明,该证明可作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和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3、学时安排:主项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增项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五、收费标准
按照主项500元/120学时、增项240元/60学时的标准收取培训费用。
六、报名方式
各地协会、有关企业可集中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学员报名参加网络培训。培训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线申请)。
联系电话:010-80778597,80778178
北京昌平中建协项目管理培训中心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