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推荐 2022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宁建(科)发〔2022〕9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关于协助推荐2022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华夏奖字〔2022〕第4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我区申报和推荐2022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按照《通知》要求,各单位应报送《“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正文(第一至第九部分)及附件(第十部分)原件一式2套。正文、附件应合并装订,具体盖章及填写要求参照填写说明(见附件3)。申报单位要登录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平台(https://stc.chinagb.net/login.asp)填写申报推荐材料。各申报单位报送的书面推荐材料与网络提交推荐材料及加盖的公章必须一致。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纸质件务必于2022年7月15日前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6010室(银川市文化西街69号),同时将资料电子版(含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excel版等)发送至电子邮箱kbc5041177@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三、项目审核推荐安排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各单位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进行公示,并出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标准处,杨春波,0951-5041177
自治区建筑科技产业化中心,唐婷婷,0951-5155891
附件:关于协助推荐2022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
的通知(华夏奖字〔2022〕第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1.关于协助推荐2022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