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区 环卫行业硫化氢中毒和窒息等 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宁建(督)发〔2022〕11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区
环卫行业硫化氢中毒和窒息等
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宁党厅字〔2022〕15号)及《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硫化氢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22〕106号),切实加强全区环卫设施安全管理,全面提升环卫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加强全区环卫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硫化氢中毒和窒息等事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改
2022年6月3日,中卫市亚东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发生一起人员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5名施救人员轻度中毒;6月20日,灵武市正丰盛世灵州二期梧桐苑垃圾处理站发生一起垃圾压缩箱起火事故,造成3名工作人员烧伤。这些事故教训十分深刻,既暴露出个别单位、企业和作业人员对硫化氢毒性的认知不足,无知无畏盲目作业,也暴露出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非法违法赶工期、抢进度,不认真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不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手续,不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和气体检测、个体防护等保障措施,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目前,正值盛夏高温天气,是硫化氢中毒、易燃物品起火等事故高发时段。全区各级环卫主管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组织开展覆盖整个环卫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紧抓“窖井、沟槽、污水管道、污水池、化粪池、倒排气体设施、渗滤液、沼气收集处理”等要素,紧扣“垃圾中转、垃圾运输、垃圾处置、公厕管理”等环节,紧盯“不同层级管理单位、不同类别作业企业、不同形式外包单位、不同作业工作岗位”等对象,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不能及时治理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如实汇报,切实协调解决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
二、突出行业管理重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各级环卫主管部门要对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焚烧发电厂、垃圾中转站,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有限空间,开展一次系统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基本信息,特别要加大对容易忽视、监管主体不明的点位摸排,一律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要对摸排出的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有限空间现场及时设置(更新)安全警示牌和风险告知牌。同时,要压实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一)强化渗滤液处置安全管理。要加强渗滤液和调节池的安全管理。具备可燃气体收集处理的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焚烧发电厂要排查调节池检修口、接缝密闭性,对破损处及时修补,防止可燃气体泄露;要及时收集、倒排调节池的可燃气体,根据气量合理配置气体利用设施;对调节池等敏感区域作业施工时严禁违规动火等危险作业。要严格监测渗滤液水位,填埋场做好雨污分流,减少渗滤液产生量,确保渗滤液得到规范合理处置。要定期对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污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有效预防中转站污水管网堵塞造成有害气体聚集。
(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程序。在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等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前,要详细勘查作业区域环境,检查是否切断电源、设施设备是否停运,监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全面排查作业区域隐患;作业时,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在场,严格遵守动火、用电等安全规定,作业设备和防护用品必须满足作业环境要求;作业条件变化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监护人员一旦发现紧急情况应做好防护并进行急救;作业现场要配备必要的救护急救用品和物资。
三、强化执法检查,提升执法辐射效应
各级综合执法部门要树立“把隐患当事故处理”的理念,强化运用约谈、通报、行政处罚、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扩大执法影响,产生辐射效应,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要将安全生产列入年度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坚持执法检查常态化、日常监督随机化,通过严格执法,严管重罚,切实消除硫化氢中毒和窒息事故等各类安全隐患。
四、抓好教育培训,提升安全风险认知水平
各级环卫主管部门要持续抓好有硫化氢中毒和窒息等各类事故防范宣传培训,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认知,增强一线作业人员风险辨识能力和应急救援技能。要利用主流媒体、自媒体、印发宣传手册、网络宣传、公益宣传等多种方式,普及硫化氢中毒及窒息等事故防范安全常识,倡导公众监督举报违法作业行为,努力营造社会关注、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各级环卫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针对不同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鼓励和支持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
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各级环卫主管部门要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按照“三个必须”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对环卫行业安全生产,特别是环卫设施安全隐患、管理风险的认识。要全面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抓住核心关键要素化解风险,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所有纳入整治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对硫化氢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防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找对策,紧盯目标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稳步推进。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将事故防范专项整治纳入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对于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整治推动不到位、监管走形式、执法检查宽松软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市、县(区)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2022年7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联系人及电话:范淑萍0951—5023102 电子邮箱:zjtzfj2019@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