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宁夏建筑业联合会
先进会员单位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宁建联(综办)字﹝2021﹞49号
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协会)、会员单位:
2021年以来,全区建筑行业广大会员单位在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深化企业改革,强化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广大会员单位模范遵守《宁夏建筑业联合会章程》和《宁夏建筑行业自律公约》,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支持和参加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激励会员单位争创一流,做强、做优企业,自觉遵守行业的规范规程,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根据《宁夏建筑业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宁夏建筑业联合会优秀个人会员评选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21年度先进会员单位和优秀个人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取得宁夏建筑业联合会会员资格满一年的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
(二)区外进宁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参加评选应当是在宁夏行政区域内有工程项目的承建单位及人员。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工作坚持会员单位(个人会员)自愿申请的原则,
由各地(市)副会长单位(协会、联合协会)及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初审推荐,按照《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宁夏建筑业联合会优秀个人会员评选办法》以推荐函的形式汇总报送;水利、交通等专业的企业可直接报宁夏建筑业联合会秘书处。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推荐函以及申报资料报联合会综合办公室。
(二)宁夏建筑业联合会秘书处初审,经会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的先进会员单位和优秀个人会员名单,在宁夏建筑业联合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予以表彰。
(三)申报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和优秀个人会员需分别填写《申报表》一式一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三、评选要求
(一)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先进会员单位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条件进行推荐,不得以推荐为由搭车收取费用。
(二)个人会员本年度未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建筑工程实名制和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工作通报批评的可优先参评。
(三)2020年度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违法违规及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企业,以及未录入宁夏建筑业监管平台信息和诚信信息且施工企业诚信分值在3000分及以下的,不得申报和推荐先进会员单位。
(四)该评选表彰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丁 娜 张 莹
联系电话:0951-5179949
网址:https://www.nxjzylhh.com/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0号建设大厦七楼
附件:
1、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
2、宁夏建筑业联合会优秀个人会员评选办法
3、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申报表
4、优秀个人会员(项目经理)申报表
5、优秀个人会员(总监理工程师)申报表
6、优秀个人会员(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7、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和优秀个人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下载)
宁夏建筑业联合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