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宁夏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妇联: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引领一大批人才投身农村创业创新。为选拔推介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和人才,激发返乡入乡在乡人员创业创新热情,形成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好氛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妇联联合举办第四届宁夏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激情创业创新 圆梦乡村振兴
二、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扣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搭建成果展示平台、励志故事讲台、创意比拼擂台,荟萃新农民风采、新创意灵感、新技术成果、新业态类型,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6月-8月
地点:银川市
四、参赛选手及项目
(一)参赛选手条件
返乡入乡在乡创业创新的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能工巧匠等各类农村创业创新者。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
2.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促进乡村振兴、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业绩突出。
3.年满18周岁(截止2020年12月31日)。
4.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办人或共同创业者,从事创业经营1年及以上(截止2020年12月31日)。
5.近五年内不存在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参赛项目要求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激发创造活力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创新性、成长性、可持续性、引领性和核心竞争力。
2.参赛项目要体现扎根乡村、发展产业,所属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种养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制造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信息产业和其他乡村新型服务业。
3.经营规模适度,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创业模式和经验做法可借鉴可推广。
4.经营管理理念创新,技术先进适用,市场竞争力较强,符合环保理念。
5.鼓励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涌现的各类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参赛。
6.近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7.在往届农业农村部(自治区)举办的全国(宁夏)农村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青创先锋奖)的项目不得参赛。
(三)参赛项目分组
根据项目经营主体(乡村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创办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和营业收入情况对参赛项目进行分组,分设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初创组。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含),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含)。
2.成长组。创办时间在10年(含)以内,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
五、组织机构和比赛流程
(一)组织机构
1.大赛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联合主办,自治区乡镇企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承办。
2.大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大赛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乡镇企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工作协调、项目实施、新闻宣传、技术保障等事务。
3.组委会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参赛项目的初选、赛前集中培训、复赛、决赛评审工作。
(二)比赛流程
大赛分项目征集、初赛、培训、复赛、决赛五个阶段。
1.项目征集。全区范围内征集优质农业创意项目。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妇联等部门,整合社会资源,多方联动,积极宣传,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参赛者,可到当地农业农村局报名,征集项目经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初步筛选,于6月30日之前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汇总。
2.初赛。由组委会办公室对参赛项目进行分组,确定初创组和成长组,按不同组别评选前30名共60个项目进行专家初审,在此基础上各取前15名共30个项目进入复赛。
3.培训。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团队对进入复赛和决赛的参赛者(团队)进行集中培训。
4.复赛。参赛者通过项目路演、现场展示等方式,由专家评审团以及大众评委从30个项目中评选出10个进入决赛的项目。
5.总决赛。总决赛设置项目路演、项目答辩、演讲互动等比赛环节,通过“专家评审+大众评选+网络投票”方式评选出本届大赛一、二、三等奖并奖励。
六、表彰奖励
(一)大赛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网络人气奖2名、优秀组织奖若干,鼓励优秀参赛选手和组织单位。
(二)推荐获奖项目参加第五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创意项目大赛,对推荐项目进行指导、培训及相应的服务工作。
(三)对获奖的项目及其主体在享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妇联相关政策和项目上给予倾斜;评选宁夏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予以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获奖项目负责人为女性且符合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优先享受自治区妇联贴息贷款政策扶持;凡是参赛的项目均可作为“宁夏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库”储备项目,享受有关农村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孵化、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并对典型事迹予以总结推荐,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七、具体要求
大赛组委会针对疫情影响,对大赛工作目标、任务安排及时进行调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灵活组织大赛启动、复赛、决赛等活动环节,防止大规模人员聚集,完善具体方案,周密策划、扎实推进大赛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参赛资格初审、组织联络、沟通协调等相关服务工作,确保大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于7月10前推荐报送5个以上参赛创意项目。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妇联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大赛活动,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主体参赛,并注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选树人才,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传播途径对大赛进行宣传,提升大赛吸引力、凝聚力,要把组织参赛、动员推荐,变成争取政策支持、社会关注、服务“三农”的过程,挖掘农村“双创”典型,充分展示成果,加强对农村“双创”的日常化服务和常态化支持,营造激情创业创新,圆梦乡村振兴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企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 博 张亚娟
电 话:0951-5169562
手 机:13389511155 13995403603
电子邮箱:nxnccycx@163.com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总工会 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