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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2-20 15:48:54 阅读数:1105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和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高我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我厅结合实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研究提出意见,于2月26日(星期五)12:00前反馈。
联系人:李振刚 电话(传真):0951-5179539。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