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四届四次 常务理事(会长)会议的通知
各常务理事(会长):
根据宁夏建筑业联合会《章程》、《民主决策制度》的要求,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现决定召开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四届四次常务理事(会长)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审议宁夏建筑业联合会第四届理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宁夏建筑业联合会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宁夏建筑业联合会章程》修改的说明;
(四)审议变更和增补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名单;
(五)审议决定增补宁夏建筑装饰行业自律委员会成员候选名单;
(六)审议通过吸收新会员及对会员单位不履行会员义务的处理事宜;
(七)审议通过宁夏建筑业联合会相关制度;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和优秀个人候选名单;
(九)听取注册商标续展使用等事宜的说明;
(十)常务理事签订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书事宜;
(十一)研究关于召开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四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相关事宜。
二、参会人员:
(一)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二)监事会各成员、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秘书处各部(室)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 )下午2:30分。
四、会议地点:宁夏悦海宾馆会议中心一楼B2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路甲1号)。
五、会议要求:
(一)此次会议商议重要事宜,请各常务理事(会长)务必按时参加会议,如本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应提前请假,并委托本单位其他领导出席;
(二)为便于安排会务工作,请参会代表于2021年1月14日上午12:00分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表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联合会综合办公室。
(三)请参会人员开会全程佩戴口罩,着正装出席会议。
(四)参会人员近期从中风险疫区归来请提前告知宁夏建筑业联合会秘书处综合办公室。
联 系 人:丁 娜、张 莹
联系电话:0951-5179949(兼传真)
电子邮箱:8391998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