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近期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精神,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宁建规发〔2019〕5号)和《关于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宁建(建)发〔2020〕34号)文件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通过网上巡查、实地检查并采取政策宣讲、现场指导、针对性培训、诚信奖惩等方式,有力落实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工作,使我区建筑工人实名制更新率、覆盖率一直保持在全国前列。现将近期全区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中录入的在建工程项目共1072个,较第一次通报时增加了232个。已安装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的项目共779个,实名制项目覆盖率为72.7%,较上次通报提高3个百分点。活跃项目数553个,占实名制总项目数的71%,实名制项目活跃率提高了25个百分点。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中录入的建筑工人共197902人,通过实名制系统进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累计5.65亿元,通过实名制系统进行代发的农民工工资总额较上次增加了4.22亿元,线上工资发放率提高了32个百分点。
二、好的方面
一是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关于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宁建(建)发〔2020〕34号)文件发布之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狠抓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坚强有力,在属地开展了多轮次的督查检查,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项目施工一线进行服务指导,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银川市住建局印发了《银川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规定(试行)》,通过和企业信用分挂钩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了本地区各施工项目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通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齐抓共管,我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落实质量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是劳资专管员和财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五市、宁东及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和丰富多样的培训,组织全区各市县项目劳资专管员及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建筑工人实名制业务培训10余场,参培人员超过1000人次。此外,自治区住建厅通过微信群、热线电话的方式,随时对施工单位使用实名制系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解答,进一步提升了项目劳资专管员和财务管理人员的工程服务管理能力和实名制管理水平。
三是实名制管理落实和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关于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宁建(建)发〔2020〕34号)通报发布后,各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狠抓落实,相关施工企业严格落实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规定,在建及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开工前能积极主动的安装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运用实名制系统对建筑工人及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逐步实现通过实名制系统在线发放工人工资。2020年8月5日以来(截止2020年10月15日),按期完成实名制设备安装、数据与自治区平台对接、实现线上工资发放的项目施工单位共144个。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对项目进行实名制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按项目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施工企业诚信分值200分(名单后附)。
三、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在落实过程中,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施工现场人员录入实名制系统的比例较低。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规定由实名制通道进出施工现场,部分项目现场设有其他的出入通道,个别项目实名制系统使用的无线网络不稳定,没有及时得到解决,影响实际录入数据。部分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没有考勤记录,不能作为线上发放工资的有效依据。
2.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录入不及时,考勤不规范。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管理员、起重机械司机及项目总监等人员不能按要求全部录入实名制系统,且录入系统的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坚持通过实名制通道进出施工现场并进行考勤。部分项目实名制管理人员对操作流程不熟悉,相关人员信息录入更新不及时。
3.运用实名制系统在线发放工资的建筑工人占比较低。截至2020年10月19日,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显示,全区已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全流程管理即已安装实名制设备、建筑工人实名制数据完成与自治区平台对接且通过宁夏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施工企业共244家,仅占在建工程项目数的22.8%。同时大多数项目通过实名制系统发放建筑工人工资的人数较少,发放工资金额较低,线上发放工资人员只能占到实名制系统录入人员的30%左右。
4.施工现场人员实名认证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采集未严格按照人证对比要求进行,部分项目通过现场人脸识别考勤设备直接采集人脸信息,使该部分人员在未进行实名认证的情况下进出施工现场,导致现场考勤人员信息与系统中考勤人员信息出现错漏,人员到岗情况无法及时更新。
5.建筑工人岗前教育培训信息录入不全。多数项目没有及时将建筑工人接受培训情况录入实名制系统,不能通过实名制平台实时反映工人上岗前教育培训情况。
三、下一步措施
1.切实强化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定期对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落实较好市、县(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应地区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
2.切实加大实名制管理工作信用奖惩力度。为加强我区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水平,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对在建或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实名制管理的积极性,针对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线上巡查和现场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全覆盖检查,对落实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企业进行诚信奖励,对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求的项目施工单位,严格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对企业进行诚信扣分。
3.切实加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各市、县(区)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2020〕50号)要求,依托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中的实名制管理平台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手机APP,加强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监管力度。将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情况与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联,倒逼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4.切实加强宁夏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应用。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应用的培训力度,提高线上工资发放比率。同时要督促施工企业按要求配备劳资专管员,做到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推动我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