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安排,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9月5日、6日举行,目前全国多个省市已公布了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和要求。为帮助广大考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考试设置
(一)基本情况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 试代码及名称表见附件1.
(二)科目设置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0号)(附件2)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注意事项
考试报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s://www.cpta.com.cn/)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须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导致报名失败。若经核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将取消考试成绩,并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三)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已启动,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报考地区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考试大纲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交通运输部按照职责分别组织编制了《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已于2020年5月28日印发。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3。
附件:1.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2.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0号)
3.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4.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对照表
5.中国人事考试网及各地人事考试机构门户网站地址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2020年7月9日